根据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黄山市人民医院和黄山市传染病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西区)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6人,其中黄山市人民医院和黄山市传染病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西区)各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人(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附件1);
(六)本公告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4年当年度毕业;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四、公告
本公告在黄山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6月6 日至6月16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
应聘者可本人到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六楼人事科(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栗园路4号)进行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也可通过快递函件的方式报名(建议通过顺丰快递邮寄,避免丢失,确保及时准确送达),快递函件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快递报名只寄复印件,原件在取准考证时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黄山市人民医院和黄山市传染病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西区)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1份,并签字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附件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护理岗位须下载并填写岗位志愿表(附件3)。
3.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医师岗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的须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年度结业的须提供规培医院证明),护理岗位历届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同一岗位(专业)形成竞争,开考比例设置为3:1,对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若属紧缺、急需专业的,经医院党委研究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院部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予以公布。
七、考试、体检、录用
(一)考试
经医院资格审查合格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无误后,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202406、202407、202408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为保证用人质量设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最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5:5合成,各岗位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程序(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两个护理岗位(岗位代码:202409、202410)如出现入围体检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情况的,可从另一护理岗位进入面试但未入围体检程序且服从调剂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二)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规程执行。
(三)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人选缺额的,经医院研究可在其他岗位相同专业考生中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网站公示七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经确定聘用的应届考生应于一周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弃权。签订就业协议后如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金一万元。
确定录用的历届考生应于一个月内来院报到,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当年度规培结业人员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否则解除录用。
本次录用的护理岗位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底前通过执业护士考试并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其他专技岗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必须在2025年12月底前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六)确定录用的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2024年当年度不得报考非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否则解除录用。
八、招聘人员待遇及聘后管理
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并按《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管理,缴纳社会保险。
九、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市卫生健康委及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黄山市纪检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59-2355323;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0559-2590160;
黄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559-2512021。
咨询电话:
黄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0559-2517683
联系人:汪老师 0559-2517683
黄山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6日